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护理学专业临床实习过程评价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2021/07/11 信息来源: 点击量:

    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学院教发〔2021〕32号


    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护理学专业临床实习过程评价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医学院各临床学院

    台州学院护理学专业临床实习过程评价基本要求(试行)教务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

    台州学院护理学专业

    临床实习过程评价基本要求(试行)


    护理学专业学生在临床实习中的学业评价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强,理论与实践充分联系人文精神与沟通交流需要评价等基本特点。在出科考试、全程护理综合考试广泛开展的基础上,强化终结性评价与学业过程评价的结合,发挥学业过程评价在护理学学习中的特殊作用,提高学生临床护理理论和实践能力,特制定以SOAP(Subjective information,Objective data,Analysis,Plan)、DOPS(Directly Observed Procedural Skills)、Mini-CEX(Mini-Clinical Evaluation Exercise)为基本形式的学业过程评价基本方法和途径。

    一、学业过程评价的特点

    学业过程评价又称形成性评价或过程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学习结果和教师教学效果采取的评价。学业过程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及时改进、自我纠正的过程。学业过程评价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及所反映出的情感、态度、策略等方面做出评价,是基于对学生学习全过程的持续观察、记录、反思而做出的发展性评价。通过评价激励学生学习,帮助学生有效调控自己的学习过程,使学生获得成就感,增强自信心,培养合作精神,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评价转变成为评价的主体和积极参与者。学业过程评价重视学生的过程学习,明确学习体验、师生交流与评价反馈,形成学生优缺点的成绩报告,改进和完善教学。

    二、评价对象

    护理实习生。

    三、评价形式

    除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床边综合能力考核、日常工作评价等常规的学业过程评价外,护理学专业实习生在临床实习中开展SOAP、DOPS与Mini-CEX为基本形式的学业过程评价。临床思维类及病例汇报类采用SOAP评价,护理操作类采用DOPS评价,护理问诊、体格检查等临床基本护理行为采用Mini-CEX评价。具体方法见附件1《台州学院护理学SOAP指南》、附件4《台州学院护理学DOPS指南》、附件7《台州学院护理学Mini-CEX指南》。

    四、具体要求

    (一)对学生的要求

    临床实习:每位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应接受SOAP、DOPS、Mini-CEX评价各2次或以上;具体科室和教师安排由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施。应选用合适评价方式对实习生实习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束后,评价表及时交护理部备案,评价完成与否作为实习阶段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要加强质量意识,重视带教,积极实施与开展学业过程评价。

    2.教师应加强对SOAP、DOPS、Mini-CEX的基本要求学习,做到熟练掌握。

    3.教师应认真仔细观察学生的工作及学习表现,全面收集评价资料,认真分析学生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4.及时反馈,反馈方法应说明学生的优点、不足并提出学习建议,帮助学生自我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评价结果分级

    结果评价分四个等级:不合格(1-2分)、合格(3分)、良好(4分)、优秀(5分)


    附件:1.《台州学院护理学SOAP指南》

    2.《台州学院护理学SOAP 记录表》

    3.《台州学院护理学SOAP 学生自评表》

    4.《台州学院护理学DOPS指南》

    5.《台州学院护理学DOPS记录表》

    6.《台州学院护理学DOPS学生自评表》

    7.《台州学院护理学Mini-CEX指南》

    8.《台州学院护理学Mini-CEX记录表(教师用)》

    9.《台州学院护理学Mini-CEX记录表(SP教师用)》

    10.《台州学院护理学Mini-CEX学生自评表》